同盟國軍事佔領德國是指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向盟军宣告无条件投降后,被盟军分别军事佔领的德国。盟军将德国分为四个佔领区,分别归美、苏、英、法四國管制,并实施民主化、非军事化和非纳粹化。最初盟军曾计划通过盟国管制理事会统一对德国进行管理,但1946到1947年间美英法和苏联关系发生了破裂。1949年5月23日由美、英、法佔领区合併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即「西德」,同年10月7日苏联佔领区则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即「东德」。至此,盟军对德国的军事占领宣告结束,而德国则分裂成两个国家,在冷战中两德相互敌对,直到1989年柏林围墙倒下,德国重新统一。
佔领军[编辑]
同盟国佔领军
国家 |
佔领区域 |
备註 |
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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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3日与法美佔领区合併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法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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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3日与英美佔领区合併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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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3日与英法佔领区合併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
苏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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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英法美抗衡,佔领区于1949年10月7日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
接管區域[编辑]
纽伦堡审判[编辑]
1945年8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美、苏、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签署了关于控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并成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同时,控方还起诉了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政治领袖集团等六个组织,以达到彻底清除纳粹思想的目的。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1946年9月30日,法官宣读了长达250页的判决书,公佈了对被告人以及各组织的判决,共有12 名被告判处绞刑、3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2名被告判处20年有期徒刑、1名被告判处15年有期徒刑、1名被告判处1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获判无罪。
纳粹德国政治领袖集团、帝国保安部及党卫队宣判为犯罪组织。
德国内阁、纳粹衝锋队、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宣判为无罪组织。
根据波茨坦协定,在德国和奥地利境内进行剷除纳粹主义在社会、文化、出版、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影响。二战后的欧洲大部分,特别是德国都变成了废墟。盟军决定在德奥实施叁项政策,分别为民主化、非军事化和非纳粹化。